唱凱鎮2025年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專項預案
為積極防范和有效處置森林火災,確保2025年清明期間全鎮森林防滅火安全,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時間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9日。
二、預防措施
(一)預警監測
1、加強森林火險形勢會商,及時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
2、對國家和省監測發現的火情熱點,由當地鎮副科級以上干部組織實地核查,1小時內反饋鎮防滅火辦。
(二)火源管理
1、嚴格落實省森林防火總指揮部、省公安廳、省林業局《關于禁止在森林防火鎮野外用火的通告》和臨川區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2、全面停止煉山等特殊用火的審批,所有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野外用火。
3、加強野外火源巡查,所有護林員、巡山員等要合理安排節假日,做到節假日期間有人在崗巡查;鎮村干部要深入村組和重點地段督促檢查。
4、加強對癡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管控,明確監護人員和監護責任,同時加強對清明節期間上墳等進山人員的宣傳和管理。
(三)應急準備
1、鎮政府派出人員進行督查,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及時整改。
2、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制定2025年清明期間森林防火專項預案,充實物資,加強演練,確保撲火需要。
3、各村森林防火責任人必須堅守崗位。各村主要負責人放假期間不得離開本轄區,不得關閉手機,確需離開轄區的,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辦理工作和責任移交。
4、鎮半專業撲火隊全面進入戰各狀態,24小時待命、不得關機。
5、嚴格執行24小時有領導帶班的值班制度。鎮每天安排1名領導帶班,各村每天必須安排1名值班人員。
三、應急處置
(一)火情調度
1、實行火情零報告制度。各村每天 15:00向鎮政府辦公室報告值班情況,遇有火災隨時立即報告。
2、強化火情調度。各地發生森林火災必須立即上報,嚴禁遲報瞞報;火災撲救情況每1小時報告一次,重要情況隨時報告。
(二)撲火原則
1、以半專業隊伍為主。森林火災發生后必須立即調派半專業隊和村級應急撲火隊進行撲救,需要區專業隊支援的由鎮主要領導向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申請,力爭第一時間有效處置火災;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應當及時向上級申請支援。
2、靠前統一指揮。森林火災發生后,鎮主要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火災現場靠前指揮,所有撲火力量必須堅決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3、堅持安全第一。優先保護居民點和重點目標、重要設施的安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三)撲火力量
1、優先使用當地撲火力量。撲火以鎮半專業撲火隊和村級應急撲火隊為第一梯隊,區專業隊為第二梯隊,以其他鄉、鎮(場)半專業隊為第三梯隊。
2、鎮內跨村增援力量。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由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火情判斷調動其他村撲火隊伍支援,或由鎮申請區專業隊支援。
3、后勤保障。森林火災發生地負責撲火后勤保障。鎮應當組織人員運送現場撲火工具和生活物資,優先保證一線撲火人員的食品和飲用水。運送撲火物資應落實責任,確保撲火物資安全、及時運送到指定地點。
(四)火場指導
1.一旦發生森林火災,鎮主要領導必須第一時間到火災現場組織指揮火災撲救工作。
2.對1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發生在敏感地區的森林火災或者其他重要森林火災,及時上報,由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派出工作組,前往現場協助和指導火災撲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