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川區消防安全常態化監管工作八項機制》的通知
臨府辦字〔2024〕37號
臨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川區消防安全常態化監管工作八項機制》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墾殖場、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
《臨川區消防安全常態化監管工作八項機制》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24年5月31日
臨川區消防安全常態化監管工作八項機制
一、定期會商研判機制。區政府主要領導每半年、分管領導每季度組織相關行業部門召開消防安全會商研判會議,重點聽取應急、衛健、民政、教育、文旅、消防等牽頭部門的工作情況匯報,對各部門在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發現的突出風險隱患進行研究,制定綜合治理措施,交辦各鄉鎮(街辦)、各部門整改突出風險隱患。
二、工作掛圖作戰機制。根據各鄉鎮(街辦)、各部門消防安全隱患實際,區政府制定消防安全整治重點工作任務清單,明確各鄉鎮街辦和負責牽頭專項工作部門的工作要求、工作措施和工作責任,項目化、清單化推進工作落實。各鄉鎮(街辦)要實體化運行消防所,明確人員、職責、任務清單;各部門要相應制定本部門消防工作清單和責任清單,明確專人負責,專責承辦,打造消防立體監管。
三、信息報送和通報機制。各鄉鎮(街辦)、各部門每月向區政府辦公室報送《消防安全重大風險隱患臺賬》和工作開展情況。區政府辦公室每周收集匯總各地、各部門工作情況和典型做法,編發工作動態;每月通報各地、各部門工作推進情況,并向區政府主要領導專題抄報全區消防工作情況。
四、問題整改督辦機制。區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每季度組織應急、衛健、民政、教育、文旅、消防等部門組成督察專班對各地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開展實地幫扶指導,對重點場所的自查、排查和監督執法情況開展暗訪核查,督辦整改突出問題和風險隱患,確保消防安全隱患閉環管理。
五、警示約談處理機制。區政府對火災頻發或發生有影響火災事故的鄉鎮(街辦),特別是工作弄虛作假、存在消防安全管理問題或火災隱患拒不整改的鄉(鎮)政府、相關部門和單位進行警示約談。對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嚴格按照“三不放過”原則,實施立案調查,處理相關責任人員。
六、聯合執法和協作機制。每月各部門組成聯合執法組,對各鄉鎮(街辦)、各部門難以解決的消防安全問題開展聯合執法,解決一批消防安全隱患。對新裝修的“九小”、多業態混合經營等場所,要提前介入,市場監管、城管、社區網格員要第一時間將相關信息通報至消防、住建等部門,及時組織相關部門開展技術服務指導,避免出現先天消防安全隱患。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人民法院和消防救援機構要加強涉火、涉消案件調查、訴訟協作,依法懲治涉火、涉消違法犯罪行為。
七、防盜窗(網)管控機制。各鄉鎮(街辦)、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貫徹《撫州市防盜窗(網)消防安全管理辦法》,持續深化拆牌破網行動,住建、消防部門要將防盜窗網納入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和公眾聚集場所開業前檢查范疇,城管部門要嚴格執法常態化開展拆牌破網,各鄉鎮(街辦)要督促防盜窗(網)加工企業和作坊規范從業,并引導居民住戶拆改防盜窗(網),不斷鞏固拆牌破網行動成果,不斷鞏固拆牌破網行動成果。
八、工作成效評估機制。區政府制定消防工作評估方案,采取實地核查與材料審查相結合,既重過程更重結果的方式、方法,每年評定各鄉鎮(街辦)、各部門的工作成效檔次,計入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成績,納入評優評先和績效考評。
撫州市臨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5月3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