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區“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
臨府辦字〔2024〕4號
臨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區“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墾殖場、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
《全區“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行動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24年1月24日
全區“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行動方案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山西呂梁“11.16”火災事故等重要批示精神,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全省、全市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和省、市領導有關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強化“九小”場所消防安全,進一步夯實火災防控基礎,確保火災形勢平穩,經區政府同意,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原則和工作目標
按照“黨政領導、消安委牽頭、公安派出所靠前、場所主體責任、行業監管責任、鄉鎮(街道)屬地責任”原則,注重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問題導向、系統思維,實施“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行動,切實摸清全區“九小”場所底數和消防安全狀況,集中整治一批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不斷強化“九小”場所主體責任,著力壓實行業部門管理職責,進一步加強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積極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切實提高“九小”場所火災防控水平,最大限度減少“九小”場所一般亡人火災,有效防范較大亡人火災,堅決杜絕重特大亡人火災,全力確保全區火災形勢穩定。
二、整治對象
(一)小商店:建筑面積在600平方米以下且經營可燃商品的商場(商店、超市、市場);
(二)小旅館:客房數30間以下的小賓館(旅館、飯店);
(三)小學校(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學生住宿床位100張以下的學校及住宿床位50張以下的托兒所、幼兒園;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下的校外培訓機構;
(四)小醫院(診所、養老院):住院床位50張以下的醫院(含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診所)及老人住宿床位50張以下的養老院;
(五)小網吧:營業面積200平方米以下的網吧;
(六)小餐飲場所: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下的非娛樂性質的小餐飲、小酒吧等場所;
(七)小歌舞娛樂場所:建筑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下的錄像廳、歌舞廳、練歌房、棋牌室、茶社、游藝、游樂等場所;
(八)小美容洗浴場所:建筑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美容美發場所;
(九)小生產加工企業:生產車間員工100人以下的服裝、鞋帽、玩具、木制品、家具、塑料、食品加工和紡織、印染、印刷等密集型小生產加工作坊。
三、整治重點
(一)消防安全管理。單位場所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未開展每日防火巡查、每月防火檢查,不及時整改火災隱患;未開展全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員工不會使用滅火器、消火栓;涉及多產權多業態場所消防管理責任不清,未明確共用疏散通道、建筑消防設施等管理責任。
(二)場所設置要求。場所設置在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建筑內,或違法儲存和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活動用房違規設置在四層及以上樓層;防火門、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損壞;明火廚房未與場所其他區域進行防火分隔;電纜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嚴密;場所內違規設置員工宿舍或違規住人。
(三)消防安全疏散。疏散樓梯、安全出口數量不足;鎖閉、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未采用平推式外開門;疏散走道、首層疏散外門、室內疏散樓梯的凈寬度不足1.1米;門窗違規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防盜窗(網)、廣告牌等設施。
(四)場所裝飾裝修。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夾芯彩鋼板違章搭建;違規使用聚丙烯、聚氨酯、塑料綠植等易燃可燃材料進行裝飾裝修;建筑內部裝修擅自減少安全出口數量和寬度,增加疏散距離。
(五)消防設施器材。未按要求設置滅火器,或存在壓力不足、軟管破損等現象;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未配置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及應急照明,或存在損壞、未通電等現象;未按要求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或存在管網無水、系統癱瘓等現象;停用、拆除、遮擋消防設施和疏散指示標志。
(六)電氣消防安全。配電箱(柜)電線連接不規范;電線電纜未穿管保護,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開關、插座直接安裝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燈具與可燃物未保持安全距離或未采取隔熱、散熱等措施;隨意亂拉亂接電線,擅自增加大功率用電設備;電動自行車(蓄電池)違規在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或場所內等停放、充電。
(七)用火用氣安全。違規使用明火;取暖設備使用時未與附近可燃物保持距離且無人員看護;違規在營業期間實施電氣焊,人員無證作業,未落實防護措施;使用燃氣的部位未按規定安裝可燃氣體探測器及燃氣緊急切斷閥;餐飲場所未落實廚房煙道每季度清洗。
(八)初期火災處置。未結合實際制定可操作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未定期演練;員工不懂本場所火災危險性,不會報火警、不會撲救初起火災、不會組織疏散逃生。
四、整治措施
(一)指導場所自查自改。相關部門要向社會廣泛發布、張貼《關于加強“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掀起整治行動熱潮;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本行業領域的“九小”場所切實開展自查自改;鄉鎮政府、城市社區管委會要督促村(居)委工作人員、網格員、物業人員等上門入戶宣傳發動、督促自查自改;“九小”場所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對照整治重點內容,自評風險、自查安全、自改隱患。
(二)組織基層全面排查。要堅持“屬地主責、劃分網格、分片包干”相結合,將每個鄉鎮、社區劃分若干片區網格,由鄉鎮政府組織消防所、公安派出所、綜合執法隊、市場監管分局等基層力量,逐個網格逐個場所排查,排查情況要即時錄入“全省‘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行動平臺”。消防部門要對照《全省“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行動工作指導手冊》加強對基層排查力量的宣貫培訓,提升基層發現和整改消防安全隱患問題的能力水平;同步做好排查人員的分類注冊、場所信息采集、隱患排查錄入等平臺功能培訓工作。
(三)開展部門聯合檢查。教育、民政、住建、商務、文旅、衛健、應急、市場監管會同消防和公安部門,按一定比例對基層已排查的“九小”場所進行聯合抽查檢查,填寫《全區“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行動檢查表》,并即時錄入“全省‘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行動平臺”,具體抽查比例由各地結合實際確定;
(四)狠抓隱患問題整改。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建立隱患臺賬清單,依法依規處理,實行閉環管理。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現場基層排查力量應當場反饋并依法督促整改;對難以整改的,報送當地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督促整改;對鄉鎮(街道)難以推動整改的,報送區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及消防部門,共同督促整改。部門聯合抽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由行業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合力督促整改;對構成重大火災隱患或區域性隱患問題突出的,由區級以上人民政府掛牌督辦。
(五)強化消防宣傳培訓。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全面宣傳綜合治理行動,開展消防知識宣傳,制作傳播一批火災警示錄,在主流媒體曝光一批火災隱患突出的“九小”場所;各相關部門要利用官網、官微等宣傳陣地,加強綜合治理行動宣傳;政府專職消防隊、公安派出所及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對“九小”場所從業人員開展消防基本技能實操實訓,提升從業人員“會報警、會疏散、小火會用滅火器、大火會用消火栓”的能力。
五、工作步驟
綜合治理行動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分四個階段,前三個階段交叉進行、壓茬推進。
(一)動員部署(2024年1月31日前)。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發布綜合治理公告,廣泛宣傳造勢;消防部門組織排查人員集中培訓。
(二)自查自改(2024年2月29日前)。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各行業主管部門發動“九小”場所對照整治重點進行自查自改。
(三)排查整治(2024年10月31日前)。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基層力量開展排查,相關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分級分類推進整改、銷案。行業主管部門開展聯合抽查檢查,適時在“九小”場所集中區域組織召開全區“九小”場所消防安全治理現場會。
(四)鞏固提升(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各相關部門認真總結綜合治理行動,政府出臺“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建立齊抓共管工作格局。
六、職責分工
(一)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區級政府是綜合治理行動的第一責任主體,牽頭組織綜合治理,及時研究解決涉及“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是綜合治理行動的直接責任主體,具體負責“九小”場所基層排查和隱患督促整改;
(二)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教育部門負責小學校(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民政部門負責養老院,文旅部門負責小網吧和小歌舞娛樂場所、電影院,衛健部門負責小醫院(診所)的行業消防安全管理;應急管理部門依職責負責小生產加工企業中有關工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商務部門負責從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等方面加強商貿行業消防安全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小商店、小餐飲、小旅館、小美容洗浴場所的行業消防安全管理。各行業部門要積極參與聯合檢查、督改隱患問題;督促指導“九小”場所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開展自查自改;開展行業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分類推動“九小”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教育、公安、住建、文旅、衛健、市場監管、消防等負有行政審批職責的部門對“九小”場所審批事項中涉及消防安全等法定條件應當嚴格把關。
(三)公安部門負責督促公安派出所對轄區“九小”場所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在職責范圍內依法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靠前參與“九小”場所綜合治理行動;住建部門負責依法實施“九小”場所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抽查,加強消防安全源頭管控,依法查處建設工程消防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負責依法查處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九小”場所;消防部門負責對相關部門、公安派出所開展業務指導、技術支持、人員培訓,并將“九小”場所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范圍,依法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清“九小”場所面臨的消防安全嚴峻形勢,將此次綜合治理作為預防本地區、本行業火災事故特別是“小火亡人”事故的重要舉措,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搞好動員部署,壓實工作責任,狠抓工作落實。
(二)力求整治實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積極主動作為,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機制,切實形成整治合力。要堅持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實行任務清單化管理、隱患清單化整改,嚴禁搞形式、走過場,確保整治取得實效。同時,要統籌發展和安全,既要全面排查整改隱患,又要統籌兼顧經濟民生,避免“一刀切”“運動式”執法。
(三)強化督導問責。區消安委要強化調度指導,加強督導檢查,對綜合治理工作落實不力的進行通報約談;將專項整治情況納入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評的重要內容,對轄區“九小”場所發生亡人火災的,嚴格倒查責任。
撫州市臨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