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撫州市臨川區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
臨府發〔2023〕1號
關于印發《撫州市臨川區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墾殖場、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
《撫州市臨川區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已經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江西省自然資源廳批復,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3年1月18日
(此件主動公開)
撫州市臨川區礦產資源總體規劃
(2021-2025年)
目 錄
前 言
第一章 現狀與形勢
第一節 礦業現狀
第二節 形勢要求
第二章 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第一節 指導思想
第二節 基本原則
第三章 規劃目標與規劃指標
第一節 2025年規劃目標與指標
第二節 2035年展望
第四章 規劃布局
第一節 礦業發展布局
第二節 重點工作布局
第五章 規劃部署與管理
第一節 調查評價與勘查
第二節 開發利用與保護
第三節 砂石資源管理
第六章 礦業高質量發展
第一節 礦產資源高效利用
第二節 綠色礦業發展
第三節 礦山生態修復
第七章 規劃實施與保障措施
第一節 建立完善規劃實施考核制度
第二節 健全完善規劃審查制度
第三節 健全完善規劃實施評估調整機制
第四節 加強規劃實施情況監督檢查
第五節 提高規劃管理信息化水平
第六節 強化規劃實施資金保障
前 言
為加強臨川區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與保護的宏觀調控和規范管理,提高礦產資源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按照《自然資源部關于全面開展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年)編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0〕43號)、《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省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編制技術規程>和<市縣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編制要點>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0〕19號)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及其實施細則、《礦產資源規劃編制實施辦法(2019年修正)》、《江西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和《江西省取石取土管理辦法》;落實《江西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撫州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銜接《臨川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等其他相關規劃的基礎上,編制《撫州市臨川區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是江西省礦產資源規劃體系的組成部分,是指導臨川區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的規范性文件,是依法審批和監督管理地質勘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活動的重要依據。涉及礦產資源開發活動的相關行業規劃,應當與《規劃》做好銜接。
《規劃》基期年為2020年,規劃期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
本規劃適用范圍為臨川區所轄行政區范圍,面積2121平方千米。
第一章 現狀與形勢
臨川區礦產資源較豐富,主要礦產資源有地熱、高嶺土、陶瓷土、巖金、鉛鋅、鐵礦等。2020年,臨川區礦業及其延伸產業總產值達76.48億元,占全區工業總產值226.42億元的33.78%,是臨川區國民經濟支柱產業之一,同時也為臨川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第一節 礦業現狀
一、礦產資源特點
臨川區礦產資源以地熱、高嶺土、陶瓷土、鉛鋅、巖金等礦產為主,其中具有開發優勢的礦產有地熱、高嶺土、陶瓷土、鉛鋅等,其他重要礦產資源包括巖金、鐵礦等,具有找礦潛力的有銀、螢石、銅礦等(見專欄1-1)。

截止2020年底,全區共有勘查許可證16個,面積40.25平方千米,占全區面積的1.90%(見專欄1-2),主要勘查礦種為金、銅、銀、鉛鋅等。

截止2020年底,全區共有采礦許可證21個,面積12.25平方千米,占全縣面積的0.58%(見專欄1-3),主要開發礦種為高嶺土、建筑用石料、磚瓦用頁巖、金礦等,其中大型0個、中型1個、小型20個。

二、上輪規劃實施成效與不足
1.上輪規劃實施成效
礦產資源勘查成果顯著。上輪規劃期間臨川區累計投入地質勘查
資金964.15萬元,新增礦產地2處,其中臨川區千子嶺—東鄉縣余坊鉛鋅礦資源量達到中型規模,臨川區秋溪鎮上陽村撮斗科瓷土礦和臨川區瓷土礦整合區(二期)通過補充勘查資源量規模達到中型。
礦業布局與產業結構得到明顯改善。緊密圍繞生態文明建設總體要求,加強礦山企業結構調整,推進礦產資源集約利用,加快推進礦業高質量綠色發展,依法對磚瓦用粘土、磚瓦用頁巖、建筑用石料等礦山進行關閉,礦山總數從2015年的72個減少到21個,礦山節約與綜合利用水平顯著提高,在采礦山全部達到“三率”指標要求。
礦業綠色發展水平逐步加強。江西臨川魯金礦業有限公司茅排金礦通過綠色礦山建設評估核查。上輪規劃期間積極開展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工作,累計完成礦區生態修復面積56.04公頃,礦山生態修復工作成效顯著,礦山生態環境明顯改善。(見專欄1-4)。

注:[ ]表示2016-2020年累計值
2.存在問題
(1)金、鐵等金屬礦產地質勘查工作還需進一步加強,主要礦產資源保障程度較低,亟待提升資源量級別,探明新增資源量;
(2)砂石土類礦山開發形式粗放,規模化、集約化程度低,現有砂石土類礦產供應不足。
(3)歷史遺留礦山的礦區生態修復治理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
第二節 形勢要求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重要時期,是江西省深入實施工業強省戰略,強化戰略科技力量,加速推進新型工業化的重要時期,也是我區應對大變局、加快動能轉換,搶抓新機遇、加快打造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的關鍵時期,對我區保障礦產資源安全、優化升級資源開發與保護、加快綠色礦山建設、推進礦山生態修復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推動高質量發展,提高礦產資源安全保障程度。“十四五”時期,是我區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起步期,為貫徹落實江西省實施工業強省戰略,要求我區加大緊缺及戰略性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力度,持續推進銅、鉛、鋅、金、鐵等重要金屬礦產勘查開發,提升優質高嶺土等特色非金屬礦勘查力度和開發利用水平,加強地熱等重要能源礦產的勘查開發,全面提升礦產資源保障能力。
2.保障砂石土類礦資源供應,滿足社會發展需求。目前我區建筑用石料礦生產礦山僅1個、磚瓦用頁巖礦山全部停產,砂石土類礦的
供應無法滿足城鎮化建設和重要基礎設施建設的需求,現已探明的砂石礦資源儲量也無法滿足全區持續發展的需求,需進一步加強砂石土類礦的勘查開發,增大建筑用石料、磚瓦用頁巖等礦產開采總量,提高礦山規模化、集約化程度,提高砂石土類礦產保障能力。
3.深化礦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礦業跨越式發展。我區要深化礦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一步優化礦產資源開發布局與結構,提高大中型礦山比例。推進礦產資源規模化開采,嚴格執行礦山最低開采規模設計標準,促進礦業集約化、規模化、基地化發展。
4.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提高生態環境質量,實現資源開發與保護和諧發展。堅持綠色發展、生態保護優先原則,著力推進綠色勘查、綠色礦山建設和綠色礦業發展,加大對礦區生態修復的投入,正確與妥善處理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的矛盾,實現礦產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的良性循環。
第二章 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推進我省高質量跨越式發展,圍繞省委“創新引領、改革攻堅、開放提升、綠色崛起、擔當實干、興贛富民”工作方針,以促進礦業高質量發展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增強礦產資源保障能力,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緊密圍繞臨川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充分發揮礦產資源優勢和礦業產業優勢,優化產業布局,節約集約利用資源,加大金、銅、鉛、鋅、鐵、高嶺土、地熱、建筑用石料、磚瓦用頁巖等資源勘查開發力度,同時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積極推進金屬精深加工產業的轉型升級和發展,大力發展地熱生態旅游,統籌安排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保護工作,促進礦業開發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努力提高礦產資源對臨川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
第二節 基本原則
一、提升礦產資源保障能力
立足經濟社會和礦業發展需求,以增強資源保障程度為目的,統籌安排建筑用石料、磚瓦用頁巖等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布局,增強礦產資源供給能力,服務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二、提高礦產資源利用效率
大力推進改革創新,加大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提高礦產資源利用效率,倡導資源節約集約和循環利用。轉變礦產資源管理方式,增強臨川區礦業科技實力、發展動力和競爭活力。
三、推進礦業綠色勘查開發
堅持生態環境保護優先,大力發展綠色礦業,提升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治理水平,推動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服務生態文明樣板縣建設。
四、促進礦業經濟發展
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發展礦產品精深加工,優化產業結構和產業布局,實現礦業轉型升級,促進資源開發與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第三章 規劃目標與規劃指標
第一節 2025年規劃目標與指標
為更好的保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持續提升,充分考慮臨川區社會經濟發展和國民生活對礦產品資源的需求。在落實上級規劃確定的各類指標基礎上,結合本區資源優勢,制定本輪規劃目標。
至2025年我區礦產資源安全保障能力進一步提高,預期全區礦業及其延伸產業的產值將達112億元,年均增長率8%,其中礦業總產值2億元(采選、采掘企業);預期新發現大中型礦產地1處,新增金礦資源量2噸,高嶺土資源量100萬噸,陶瓷土資源量100萬噸,建筑用石料資源量2000萬噸,磚瓦用頁巖資源量1000萬噸;全區礦山總數減少至18個左右;進一步提升大中型礦山比例至25%;主要礦種開采量提升至340萬噸左右(見專欄3-1)。

注:[ ]表示2021-2025年累計值
第二節 2035年展望
展望2035年,礦產資源保障能力進一步提升;礦業及其延伸產業的產值增長速度繼續保持;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結構和布局得到進一步優化;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及礦業延伸產業進一步提高和發展;礦山地質環境狀況進一步改善;礦產資源管理水平應進一步提高。
第四章 規劃布局
第一節 礦業發展布局
一、臨川北部有色金屬產業發展區
主要位于云山鎮、大崗鎮和桐源鄉,依托臨川區銅、鉛、鋅等資源優勢及工業基礎,加快有色金屬深加工制造業的發展,以高端應用、終端產品為主攻方向,提升精深加工水平,增強綠色開發和循環利用能力,延伸拓展產業鏈條。
二、臨川西北部地熱生態旅游產業區
主要位于溫泉鎮,緊密結合城市建設和旅游資源等區位優勢,在現有地熱資源的基礎上,加大地熱勘查和開發利用,發展醫療養生溫泉產業,大力促進品牌經營,完善各類休閑、運動娛樂等產品,形成服務功能齊全,能滿足游客不同需求的綜合旅游中心。
三、臨川中部砂石原料供應區
主要位于連城鄉和東館鎮,以滿足臨川區經濟社會發展為目的,以現有資源和產業為基礎,結合本區市場對礦產品的需求,加大建筑用石料和磚瓦用頁巖礦勘查和開發力度。在連城鄉設置磚瓦用泥質粉砂巖礦及在東館鎮設置磚瓦用頁巖礦業重點區。
四、臨川東南部特色非金屬產業區
主要位于青泥鎮、騰橋鎮和榮山鎮,依托高嶺土和陶瓷土等資源優勢,積極發展非金屬產業,延伸產業鏈,將資源優勢盡快轉化為經濟優勢。
第二節 重點工作布局
一、重點勘查區
重點勘查區指按照礦產資源供需關系、國家產業政策及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等,在成礦條件有利和找礦前景良好的地區,劃定的重點加強礦產資源勘查的區域。本輪規劃落實省級規劃劃定的重點勘查區1處,面積236.1051平方千米,重點勘查區情況詳見專欄4-1。

管理措施:(1)優先部署基礎性地質調查工作,提高地質研究程度,降低找礦風險;(2)積極爭取國家基金、省財政資金投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優先出讓探礦權;(3)鼓勵礦權、資本、技術以各種形式進行合作,鼓勵現有礦業權進行自愿依法有序整合;(4)推進勘查技術創新,鼓勵新技術、新方法的應用,加大找礦力度,實現找礦重大突破。
二、勘查規劃區塊
勘查規劃區塊的劃定需綜合考慮成礦地質條件、潛力評價成果和勘查開發總體布局及礦業市場供需形勢等因素。本輪規劃落實市級規劃劃定的勘查區塊12個,總面積40.7420平方千米(見專欄4-2)。

管理措施:(1)原則上一個勘查規劃區塊只設置一個勘查主體,保持勘查或開采信息的完整性;(2)對第一類礦產(高風險礦種)具有一定工作程度的礦產地或空白地,根據市場需求公開出讓探礦權,視同符合勘查規劃區塊;(3)其他情況嚴格按照自然資源部和省人民政府的有關文件及各職能部門相關職能執行。
三、開采規劃區塊
根據臨川區區域地質特征,充分考慮資源儲量賦存特點、市場需求、開采技術條件、交通運輸條件、資源規模集約開發及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等因素,劃定砂石土類礦開采規劃區塊13個,總面積12.7540平方千米(見專欄4-3)。

管理措施:(1)空白區新設采礦權須符合開采規劃區塊,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新立;(2)嚴格執行礦山準入條件及礦山最低開采規模標準,新設礦山達不到最低開采規模一律不允許新設;(3)其他情況嚴格按照自然資源部和省人民政府的有關文件及各職能部門相關職能執行。
第五章 規劃部署與管理
第一節 調查評價與勘查
一、礦產資源勘查
基于臨川區礦產資源現狀及找礦潛力,以滿足臨川區經濟社會發展為目的結合礦業產業發展要求,確定我區勘查方向。堅持綜合勘查與評價,實施綠色勘查。
重點勘查礦種:地熱、金礦、銅礦、鉛鋅、高嶺土、陶瓷土等。
砂石土類礦產勘查不設置探礦權,由政府出資進行勘查后,直接出讓采礦權。本輪規劃在臨川區內部署砂石土類礦產勘查重點項目2個,總面積2.22平方千米(見專欄5-1)。

第二節 開發利用與保護
一、明確開發利用方向
以江西省宏觀調控政策為基礎,統籌兼顧臨川區經濟發展需求及產業規劃,確定我區礦產資源開發方向。
重點開采礦種:地熱、鐵、金、鉛鋅、高嶺土、陶瓷土、建筑用石料、磚瓦用頁巖等。
限制開采砂金、砂鐵等重砂礦物。
禁止開采可耕地的磚瓦用粘土等國家、省人民政府禁止開采的礦種。
二、調控開發利用強度
本輪規劃期內臨川區城鎮建設對建筑用石料及磚瓦用頁巖仍有較大需求,到2025年,臨川區預期的礦產資源開采總量提升至340萬噸。區內各礦種開采總量均為預期性指標。
鼓勵擴大金、鐵、鉛鋅、高嶺土、建筑用石料、磚瓦用頁巖等開采規模。
三、優化開發利用結構
加強礦山結構調整,支持礦山企業做大做強,鼓勵礦山重組兼并,形成以大型礦業集團為主體的礦產資源開發格局;大力推進高嶺土、陶瓷土、建筑用石料、磚瓦用頁巖等礦產資源開發,調整開發利用結構,促進大中型礦山建設,實現礦山規模化、集約化發展。
到2025年,全區礦山總數預計較2020年減少15%,控制在18個左右,大中型礦山比例提升至25%左右(見專欄5-2)。

高嶺土(陶瓷土):全區現有高嶺土(陶瓷土)礦山4個,均為小型礦山,規劃期內不再新建年開采規模小于5萬噸的高嶺土(陶瓷土)礦山,預期到2025年,新建礦山1個,現有礦山關閉1個,礦山總數保持不變,大中型礦山數增加2個。
建筑用石料:屬第三類無風險礦產,全區現有礦山7個,均為小型礦山,規劃期內不再新建開采規模小于年產50萬噸(不含)的采石場,礦山服務年限原則上不少于10年。已有礦山開采規模低于年產10萬噸(不含)的限期進行整改,對整改未達到年產10萬噸(不含)的由當地政府予以關閉。預期到2025年,新建礦山1個,現有礦山關閉5個,礦山總數減少至3個,大中型礦山數增加1個。
磚瓦用頁巖:屬第三類無風險礦產,全區現有礦山2個,均為小型礦山,規劃期內不再新建年開采規模小于6萬噸的礦山,對生產規模小、技術落后、產能不足、選址不合理以及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和政策要求的磚瓦廠,依法依規引導其有序退出。預期到2025,新建礦山2個,現有礦山關閉1個,礦山總數增加至3個,大中型礦山數增加1個。
四、嚴格礦山準入條件
1.礦山最低服務年限
嚴格執行新建礦山準入條件,服務年限需與礦產資源儲量相匹配。建筑用石料、磚瓦用頁巖礦山最低服務年限不小于10年,其他礦種最低服務年限不小于5年。
2.礦山最低開采規模
加強礦山企業結構調整,節約集約利用資源,形成數量適中、規模適度、結構合理的礦山生產布局,發揮龍頭礦山企業的核心作用,培育產業集群,鼓勵和引導礦山企業進行資源和產業整合,實現礦山規模化、集約化發展。加強對砂石土類礦產的管理,嚴格規模準入,合理調控礦業權數量。臨川區內各礦種新建礦山最低開采規模詳見專欄5-3。

五、重點開發工作部署
本輪規劃期間臨川區城鎮和工程建設對建筑用石料礦和磚瓦用頁巖礦的需求旺盛,因此在本區行政區范圍內交通運輸和地質條件有利處部署2處砂石土類礦產開發利用重點項目(見專欄5-4)。

第三節 砂石資源管理
一、優化砂石礦山布局
1.科學設置采礦權
禁止在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等禁止限制開采區域內設置采礦權;鐵路、高速公路、國道、省道沿線兩側1公里可視范圍內不得設置露天礦山,已設礦山應限期逐步退出并依法依規履行生態修復義務。新設露天礦山應避讓永久基本農田。
露天礦山原則上按照整體開發原則,適合整體開發的應整體出讓;嚴禁以自然山脊為界設置,切實做到最終邊坡高度最小化、最終底盤面積最大化;嚴禁“一面墻”式開采,普通建筑用砂石土原則上禁止開采最低標高設在侵蝕基準面以下以凹陷式方式開采。
科學設置采礦權邊界,推進砂石資源規模開發、整體修復,新建礦山開采不留殘山殘坡。嚴格執行新建礦山準入條件,礦山開采規模、服務年限需與礦產資源儲量相匹配,實現小型露天礦山減量化,提高大中型礦山比例,推進露天礦山規模化、集約化綠色開發。積極探索礦山土地綜合修復再利用模式。
2.有序出讓采礦權
組織開展開采規劃區塊前期勘查,建立砂石采礦權出讓項目庫,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系統謀劃、科學布局,分批次投放砂石采礦權,保障砂石市場需求。砂石資源勘查、礦權出讓遵循以下要求:
(1)嚴格執行《江西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新設砂石土類礦業權一律以招拍掛等市場競爭方式出讓,嚴格控制協議出讓。
(2)砂石土類礦產,須由財政資金開展勘查工作,經縣級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核定后,方可出讓采礦權。
(3)以礦業空間布局優化為目標,嚴格控制新設采礦權投放數量。
(4)全面推行礦業權網上交易管理,規范礦業權網上交易行為,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
(5)加大礦產資源勘查的監督管理力度,依法打擊各類違法勘查行為,保護探礦權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礦產資源勘查秩序,加強地質勘查行業的監督管理;努力改善和優化礦產資源勘查工作環境,保障各類勘查項目的順利實施。
二、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1.優化已設采礦權。
針對區內已有布局不合理砂石采礦權進行優化。已設礦區范圍間距小于300米礦山,積極引導相鄰礦山通過市場收購等方式,實現同一主體統一開采;針對已設與禁采區重疊的礦山,實行逐步退出,明確退出計劃,提出妥善解決方案。
2.合理利用廢棄礦山砂石資源
針對廢棄礦山剩余砂石資源,提出妥善處置的方案。根據《關于探索利用市場化方式推進礦山生態修復的意見》要求,能用于礦山生態修復工程的,直接開采后,無償用于生態修復;對不能用于生態修復工程的,重新出讓采礦權,進行整體開發,消除殘山殘坡,礦山土地經綜合修復后再利用。
三、推進“凈礦出讓”
嚴格落實上級規劃有關規范和砂石資源開發的有關政策措施,積極推進砂石采礦權“凈礦出讓”。加強礦業權前期準備工作,結合1萬地形地質圖及野外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出讓范圍,聯合水利、林業等多個部門現場踏勘審查是否符合要求,優化出讓流程,做好征地拆遷工作和相關審批事項的銜接。以便礦業權出讓后,礦業權人正常開展勘查開采工作,掃除礦業權人的后顧之憂。競得企業在辦理許可證后即可進場建設。
四、強化監督管理
加強礦山開采行為監管,遏制礦產資源違法違規行為,定期開展礦產資源開發動態巡查和遙感監測,加強礦山儲量動態檢測。對以采代探、超層越界開采等各類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第六章 礦業高質量發展
第一節 礦產資源高效利用
大力推廣應用先進技術,加大科研攻關投入,提高礦山中低品位、共伴生礦產資源的綜合利用水平。加強礦山剝離表土和脈石礦物、尾礦廢石等礦山固體廢棄物的綜合利用。本輪規劃期間將通過:一、金礦、鐵礦等采礦產生的廢石用作采空區回填;二、采礦產生的露天采場積水及礦井涌水需在采礦工業場地設置廢水沉淀池,經沉淀、澄清后的采礦廢水用于采礦作業用水,實現循環利用;三、金礦選廠等產生的選礦廢水經處理、沉淀、澄清后循環利用或達標排放,進一步提高廢棄物利用水平。
第二節 綠色礦業發展
一、加快綠色礦業發展
根據我區綠色礦業發展目標及區內礦山開發利用實際情況,圍繞我區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保護區域布局,充分吸收“十三五”期間綠色礦山建設經驗,堅持因地制宜、因礦制宜的原則,從礦區環境、資源開發方式、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減排、科技創新與智能礦山、企業管理與企業形象等方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推動我區礦業持續健康發展。
1.生產礦山
區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加強與生產礦山企業的協商,簽訂采礦權出讓補充協議,將綠色礦山建設相關要求和違約責任納入協議內容。生產礦山應當明確綠色礦山創建計劃,結合實際加快改造升級,盡快通過綠色礦山評估核查。
2.新建礦山
在出讓采礦權時,應將綠色礦山建設要求、建成具體時間、未建成違約責任等內容納入采礦權出讓公告和采礦權出讓合同。
新建礦山正式投產后1年內原則上須通過綠色礦山驗收評估,未通過的給予6個月整改期,整改期滿仍未通過綠色礦山驗收評估的,按出讓合同約定停產整改至通過驗收評估方能繼續生產,發證機關按照出讓合同中相關約定及時追究其相關違約責任。
新建礦山需貫徹執行綠色礦山標準體系,將建設綠色礦山的要求貫穿于新建礦山規劃、設計、建設、運營、閉坑全過程。
二、綠色礦山建設管理
1.新建礦山嚴格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要求建設,生產礦山加快改造升級,逐步達到綠色礦山要求。
2.積極推動多部門協同創建綠色礦山,保障綠色礦山建設用地,探索在資源配置、總量調控、財稅優惠等方面,制定獎懲制度,落實激勵政策。
3.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建立綠色礦山動態巡查制度,礦產資源及其他主管部門做好日常監督管理。
4.持續加強宣傳培訓力度,加強綠色礦山培訓,宣傳綠色礦山政策法規、建設經驗與方法,增強礦山企業綠色發展意識,提高綠色礦山建設水平。
第三節 礦山生態修復
堅持 “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誰修復誰受益”的原則,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從強化完善長效機制入手,實行差異化管理,優先安排“三區兩線”的礦區生態保護修復工作,完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與生態恢復的責任機制。
1.新建礦山
嚴格新建礦山準入條件,新建礦山必須按照綠色礦山標準進行建設,進一步加強綠色礦山建設方案的實施。按照統一部署,貫徹執行礦區生態保護修復相關規范,將礦區生態保護修復的要求貫穿于新建礦山規劃、設計、建設、運營、閉坑全過程。
2.生產礦山
礦山企業按要求履行礦區生態修復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要求,依法履行礦山生態修復義務,加強“邊開采、邊治理”的工作,明確礦山企業生態修復年度實施計劃;嚴格執行礦山生態修復基金制度,按規定計提、使用礦山生態修復基金。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加強監督檢查,提高監管能力,督促礦山企業切實履行礦山生態修復義務。
3.閉坑礦山
礦山企業應及時編制礦山閉坑生態修復計劃,嚴格閉坑礦山管理,履行礦山生態修復義務,所在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督促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礦山閉坑生態修復工作,對閉坑礦山生態修復進行復審,明確礦山閉坑生態修復達到技術要求。
4.歷史遺留礦山
應加大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力度,由縣級人民政府統一部署,優先安排主要交通干線及城區周邊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鼓勵和引導各類資金投入。
5.礦山生態修復基金管理措施
(1)礦山生態修復基金計提和使用實行專賬管理,礦山企業應當如實記錄棄置費用攤銷情況,建立基金支出季報制度。
(2)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等按職責對基金計提、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對于未按要求履行生態修復義務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改,對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礦業權人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第七章 規劃實施與保障措施
第一節 建立完善規劃實施考核制度
(一)建立健全礦產資源規劃體系
按照下級規劃服從上級規劃,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服從總體規劃的原則,在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完成本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編制,建立和完善全省礦產資源規劃體系。下級規劃要逐級落實上級規劃的目標任務、指標、分區、重大工程和政策措施,充分發揮本級規劃對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保護的統籌和宏觀調控作用。
(二)完善規劃實施檢查考核評估制度
本級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對規劃中開采總量、礦山數量、大中型礦山比例、綠色礦山建設比例等主要指標進行考核,確保規劃全面實施。實施規劃評估制度,建立和完善規劃實施年度執行情況報告和中期評估報告制度,開展規劃實施效果的評價。
第二節 健全完善規劃審查制度
本《規劃》一經批準,即具有約束力,必須嚴格執行。區內礦產資源勘查與開發、礦產資源儲備、礦產資源節約集約等工作必須嚴格遵照本《規劃》。礦業權的審批、出讓等,必須符合《規劃》的準入條件和礦業權設置區劃,對不符合《規劃》準入條件和勘查開采規劃區塊的,不得審批。
第三節 健全完善規劃實施評估調整機制
《規劃》實施過程中,確需對規劃內容進行完善的,可進行必要的調整及修改,經依法依規批準后實施。
(一)規劃調整
因地質找礦新發現、新成果,或市場及技術條件等發生變化,可對規劃中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結構、布局內容進行調整。《規劃》涉及無風險類礦產的,原則上調整縣級規劃。
(二)規劃修改
因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和條件發生重大變化,以及自然資源部和省、市、縣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的情形等,可對本次規劃確定的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的主導方向、總量、結構、約束性指標等進行修改。
第四節 加強規劃實施情況監督檢查
(一)加強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
區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礦產資源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將其列入礦產資源執法監督的重要內容。建立規劃約束性指標的年度實施檢查制度,嚴格執行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利用的年檢制度,加強礦產資源量、“三率”指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等動態監測。
(二)建立規劃實施社會監督制度
礦產資源規劃涉及各方面利益關系,要逐步建立公眾參與、規劃聽證、規劃公示、管理公開等制度。加強規劃宣傳,依法對須公開的信息及時進行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暢通監督舉報渠道,為公眾參與規劃管理提供有利條件。
第五節 提高規劃管理信息化水平
建設規劃管理信息化系統。充分運用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進一步完善信息化頂層設計,構筑以信息化為支撐的自然資源管理運行體系,完善本級礦產資源規劃管理信息系統。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轉變管理職能,創新監管方式,提高規劃管理信息化水平,促進規劃管理的科學化和現代化。
第六節 強化規劃實施資金保障
積極爭取中央、省財政資金,保障基礎地質調查等工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結合地方財政,統籌加大對地方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調查等工作的支持力度。積極引導各類社會資金投入礦產勘查開發。加強重大項目實施領導和組織協調,優先安排財政資金,切實保障重大項目落地實施。
撫州市臨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月1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