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撫州市臨川區城鎮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臨府辦字〔2022〕76號
臨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撫州市臨川區城鎮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墾殖場、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撫州市臨川區城鎮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2022年6月23日
撫州市臨川區城鎮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為貫徹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贛府廳明〔2021〕72號)、《江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文件精神,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為做好全區城鎮燃氣突發事故(以下簡稱突發事故)應急工作,指導應急搶險,及時、有序、高效、妥善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江西省燃氣管理辦法》《江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臨川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臨川區行政區域內突發性城鎮燃氣(含天然氣和液化石油氣)事故的應急處置活動。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不在本預案管理范圍內。
1.4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以人為本,科學救援;預防為主,依法規范。
2 風險識別和事故分級
2.1風險識別
2.1.1可能造成燃氣突發事故主要風險
(1)燃氣設施事故風險:供氣氣源單位或燃氣管網及設施設備發生故障,造成氣源中斷;場站設施和管網設施等發生重大火災、爆炸等事故;燃氣管道因道路塌陷造成破損、腐蝕穿孔、第三方損壞等原因發生較大泄漏,以及因燃氣泄漏造成爆炸燃燒;調度、自動控制、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2)燃氣運輸事故風險:燃氣在道路運輸及配送過程中因交通事故、瓶體破損、閥門開裂或密閉不嚴等原因造成大量泄漏,以及因燃氣泄漏導致爆炸燃燒。
(3)自然災害風險:因地震、滑坡、臺風、暴雨、大雪、低溫等自然災害,導致機電設備毀損,影響城市大面積及區域供氣。
(4)公共衛生事件風險:爆發大規模傳染性疾病,生產運營人員嚴重減員等。
(5)人為損害風險:因誤操作、施工危害、戰爭和恐怖活動等因素造成生產與供應系統損壞和停產、減產。
2.2事故分級
突發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劃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4個等級。
2.2.1特別重大突發事故
特別重大突發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100人以上重傷的;
(2)計劃外造成5萬戶以上居民用戶連續停氣24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2.2.2重大突發事故
重大突發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
(2)計劃外造成3萬戶以上、5萬戶以下居民用戶連續停氣24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2.2.3較大突發事故
較大突發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
(2)計劃外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氣24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
2.2.4一般突發事故
一般突發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下重傷的;
(2)5000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氣24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的。
上述劃分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3 組織體系
3.1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職責
成立撫州市臨川區城鎮燃氣突發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接受省指揮部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故的領導和指揮,接受市指揮部對較大事故的領導和指揮,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內一般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區指揮部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發改委、區工信局、臨川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臨川分局、臨川生態環境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衛健委、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供電公司、區消防救援大隊、區氣象局、區工信局、區商務局、撫州市華潤燃氣有限公司、撫州市撫北天然氣有限公司等組成。區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住建局。
指揮長:區政府分管副區長,負責發布應急響應指令,全面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副指揮長:區政府辦公室主任,區住建局、區應急管理局局長,負責應急救援綜合協調工作。
辦公室:設在區住建局,由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執行區指揮部的決定,統一組織協調、檢查指導全區城鎮燃氣事故的應急準備、應急救援和事后恢復工作;做好應急值守;做好突發事故的信息匯總、上報和預警信息發布工作;定期組織修訂《臨川區城鎮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指導各城鎮燃氣企業做好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銜接,督促檢查預案演練工作。
區指揮部下設三個應急救援功能組,將區指揮部成員單位按所履行職責的不同劃分小組如下:
(1)搶險救援組織、指揮、協調組:區住建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
(2)應急支持保障組:區委宣傳部、區發改委、區工信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臨川分局、臨川生態環境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衛健委、區供電公司、區消防救援大隊、區氣象局;
(3)治安警戒組:臨川公安分局。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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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區級成員單位及職責
區指揮部成員單位由區委宣傳部、區發改委、區工信局、臨川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臨川分局、臨川生態環境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衛健委、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商務局、區供電公司、區消防救援大隊、區氣象局、撫州市華潤燃氣有限公司、撫州市撫北天然氣有限公司等組成。
區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突發事故的新聞報道,指導和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做好突發事故網絡輿情引導和調控管控。
區發改委:在燃氣事故嚴重威脅或影響天然氣供應時,負責協調上游氣源保障工作:負責協調影響全區城際間供氣管道的搶險、搶修。
區工信局:協調有關單位和企業開展搶險救援等工作。
區商務局:承擔區級食品的儲備管理等工作。
臨川公安分局:指導事發地公安機關參與事故前期搶救傷員、疏散群眾等應急處置工作,做好事故現場秩序維護、道路交通管制和重點目標安全保衛等工作,確保事發地社會治安大局穩定、道路通行暢通;配合開展網絡輿情監測處置工作,及時研判事故引發的可能影響社會穩定因素的情報線索,及時通報公安機關接報的突發事故信息。
區民政局:組織做好遇難人員遺體處置等相關事務。
區財政局:按照分級負擔原則,指導、協調做好應急資金保障工作,監督應急資金的使用。
自然資源局臨川分局:參與滑坡等地質災害引發的事故處置,負責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技術支撐。
臨川生態環境局:組織指導事發地環境應急監測,分析研判事故現場污染狀況及趨勢變化,提出因事故引發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和污染區域防護措施,并負責協調和監督落實。
區交通運輸局:配合有關部門,協調做好應急救援人員和物資的運輸工作。
區住建局:負責城鎮燃氣行業應急體系建設日常工作;負責接收全區城鎮燃氣行業事故報告,根據事故報告進行初步評判并報告;指導屬地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完成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完成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等有關工作;承擔區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落實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及市住建局有關工作要求,及時報送事故信息。
區衛健委:組織、協調應急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及心理康復工作。
區應急管理局:協調落實指揮部工作指令,指導、協調現場救援工作,會同事發地街道辦、鄉鎮(經開區管委會)做好受災人員或受威脅人員的轉移和臨時安置工作,組織做好受災人員生活救助,組織一般突發事故調查評估等。
區市場監管局:參與事故中特種設備的應急處置、檢測檢驗,預防次生事故發生。
區供電公司:負責事發區域損壞的電力設施搶修和應急供電工作。
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調度全區消防救援力量參與救災,并參與事故調查。
區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及時提供災害性天氣有關信息,提出防御對策與建議。
撫州市華潤燃氣有限公司、撫州市撫北天然氣有限公司:負責提供應急救援搶險保障,應急響應期間接受指揮部的調遣。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相關應急救援工作。
3.3鄉鎮、街道辦、臨川經開區管委會應急指揮機構
各鄉鎮、街道辦、臨川經開區管委會應參照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建立相應的應急組織體系,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內一般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3.4供氣企業應急指揮機構
供氣企業應當成立應急指揮機構,作為突發事故第一響應機構,切實做好各項應對工作。主要職責:編制企業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建立企業專(兼)職應急隊伍,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做好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做好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工作,配合各級政府指揮部做好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4 預警機制
4.1預防監測
有關責任部門做好自然災害的監測、預警工作。供氣企業負責城鎮燃氣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對城鎮燃氣系統運行狀況進行評估并向當地政府及供氣行業主管部門報告。
4.2預警分級
按照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預警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4個等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一級預警(紅色):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突發事故。事故隨時可能發生,事態正在趨于嚴重。
二級預警(橙色):預計將要發生重大以上突發事故。事故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三級預警(黃色):預計將要發生較大以上突發事故。事故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四級預警(藍色):預計將要發生一般以上突發事故。事故即將來臨,事態可能會擴大。
4.3預警發布
接到報警信息后,供氣主管部門應立即分析評估突發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根據分析評估結果向區政府提出相應預警建議,由區政府確定預警級別,并按有關規定立即發布預警信息,進入預警狀態。預警信息發布后,要密切關注突發事故進展情況,依據事態變化情況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及時發布。三級預警發布后,及時報區政府值班室備案,同時通報區級有關單位二級預警、一級預警發布后應逐級上報市政府和省政府值班室備案。
4.4預警響應
進入預警期后,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視情采取以下預防性措施:
(1)準備或直接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降低突發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2)加強城鎮燃氣管道實時監測,及時發布最新動態,加強輿情監測,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及時組織對城鎮燃氣管道情況的分析評估,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強度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級別;
(4)調集、籌措應急處置和救援所需物資和設備,組織有關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5)根據需要,對城鎮燃氣管道及附屬設施采取臨時性工程措施;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預防性措施。
4.5預警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后,根據研判不可能發生突發事故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應當及時宣布解除預警,終止預警期。
5 應急處置
5.1分級響應
(1)本區城鎮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分為四級: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一般事故(Ⅳ級)。突發事故發生在重要地段或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重要會議期間以及涉外、敏感的事件,應當適當提高應急響應等級。
(2)需要區指揮部協調處置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事故,由區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長報告后報市指揮部,并根據市指揮部指令啟動響應程序。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按照本預案確定的職責要求,立即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突發事故現場或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開展應急救援相關工作。區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要將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及時報告區政府,保證突發事故救援工作協調、有序、高效實施。
應急響應流程圖如下:

5.2事故報告
5.2.1報告程序
(1)突發事故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110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或者119指揮中心等有關部門報告。有關應急組織接到報告后,立即指令相關部門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突發事故,如屬于突發事故的,應直接上報供氣主管部門。
(2)供氣行業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迅速、準確的原則,立即報告區政府、上一級供氣行業主管部門和應急管理部門。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故或在特別緊急的情況下,企業及各級、各部門除根據管轄權限逐級上報外,可直接報至區指揮部辦公室,各級應急組織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人員通信暢通。
5.2.2報告途徑
區指揮部和各成員單位應設立應急報告值班電話,并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向社會公布應急報告電話號碼,原則上為110或119以及其他專門號碼。
5.2.3報告內容
(1)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負責人、聯系電話和地址;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生產規模、氣源廠座數、氣源來源;
(3)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5)事故的簡要經過;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7)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8)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有關事宜;
(9)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0)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5.3應急救援
5.3.1先期處置
(1)區政府負責一般突發事故,區政府和有關單位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長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現場指揮部在判定突發事故性質、特點、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的基礎上,組織有關應急力量實施即時處置,營救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威脅人員;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
(2)如發生較大以上突發事故,區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立即向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并采取措施控制現場,實施先期處置,防止事態擴大。
5.3.2專業處置
(一)處理燃氣泄漏的措施
(1)進行事故現場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警戒區域,同時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安排人員疏散及物資轉移等工作。迅速開展對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并護送受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
(2)對事故現場泄漏形成的氣體進行稀釋驅散,關閉相關輸氣管道閥門,安全放散管道內燃氣,對事故現場的氣體濃度進行監測,根據風向及檢測結果擴大疏散范圍;
(3)對發生事故的燃氣設施進行堵漏修復(地下管道泄漏時應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聚積在地下和構筑物空間內的燃氣);對突發事故現場周邊環境指標進行監測,如發現周圍環境有異常,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防止環境遭到污染或擴大污染范圍;
(4)搶險工作完成后,應進行全面檢測,檢測合格后由燃氣企業按照置換程序恢復供氣。
(二)處理燃氣泄漏火災的措施
(1)進行事故現場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警戒區域,同時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安排人員疏散及物資轉移等工作。迅速開展對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并護送受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
(2)根據現場情況控制火情,采取降壓或切斷氣源等有效措施控制火勢后,對事故現場泄漏形成的氣體進行稀釋驅散,并對事故現場的氣體濃度進行監測:對突發事故現場周邊環境指標進行監測,如發現周圍環境有異常,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防止環境遭到污染或擴大污染范圍;
(3)根據搶險救援方案和事故現場情況,組織燃氣企業進行現場處置,對發生事件的燃氣設施進行堵漏修復,搶險工作完成后,應進行全面檢測,檢測合格后由燃氣企業恢復供氣。
(三)處理燃氣爆炸后的措施
(1)發生燃氣爆炸后應立即控制氣源和火種,關閉相關輸氣管道閥門,對事故現場的氣體濃度進行監測,保護好現場,避免再次發生爆炸;
(2)迅速開展對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并護送受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對突發事故現場周邊環境指標進行監測,如發現周圍環境有異常,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防止環境遭到污染或擴大污染范圍:對損壞的燃氣設施進行緊急堵漏;采取啟動應急保障氣源等方式,做好受影響區域居民或單位的用氣保障工作控制火情,對事故現場形成的氣云進行稀釋驅散,徹底消除火險隱患;
(3)對燃氣設施進行修復,搶險工作完成后,應進行全面檢測,檢測合格后由燃氣企業按照置換程序恢復供氣。
(四)處理因上游氣源不足、輸配設施故障導致天然氣供應中斷的措施
發生天然氣供應中斷后,各燃氣公司采取啟動應急保障氣源等方式,優先保障居民日常生活和重要機關、事業單位的用氣,其次保障重要工商企業正常生產和服務業的最低用氣保障,限制一般工商業用氣大戶的用氣量;及時通知各類燃氣用戶,做好對用戶的解釋工作,向用戶說明停氣原因、注意事項等必要時及時報告并請求協助其他氣源,補充應急保障氣源。當上游氣源能夠持續穩定供應后,由燃氣企業恢復正常供氣。
(五)處理井下作業事故的措施
(1)下井作業時井上要指定至少一人做安全監護。一旦突發外傷、暈倒、中毒等事故,監護人應在第一時間撥打110、120、119等搶險、救護部門求助,同時逐級向公司、主管部門報告,并在確保自身安全前提下盡可能自救。
(2)下井救援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帶、系好安全繩,若發生不明氣體中毒等情況,應及時利用現有的工具(如傘或衣物等)向井內供氣或換氣,佩戴好呼吸器才能下井救人,以免進一步擴大事態和損失。
(3)在施救過程中應按照基本急救常識的正確方式進行操作,防止受傷人員二次損傷。
(4)傷員救出后立即移至空氣清新的空曠地帶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如:止血、人工呼吸等),再以最快速度將傷員及時就近送到醫院進行搶救。
5.4應急結束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故處置結束后,經現場檢測、評估、鑒定和專家論證,確定突發事故已經得到控制的,由撫州市指揮部報省級應急指揮機構通過后,決定終止應急響應;較大及一般城鎮燃氣事故的應急響應終止由撫州市政府及臨川區政府分別負責。
5.5信息發布
(1)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由省指揮部統一管理,或經省指揮部授權后由市政府或市指揮部按照突發事故新聞發布要求向社會公布。
(2)較大、一般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分別由市政府及區政府負責。涉及人員傷亡的應當提前逐級上報至省級相關部門。
6后期處置
6.1善后工作
區政府及公安、民政、生態環境、住建、交通運輸、衛生健康委員會、應急管理等部門和城鎮燃氣企業,應當及時做好傷員救治、交通恢復、污染物清理等善后工作。城鎮燃氣企業應當在有關部門和專家的指導下,抓緊進行設施設備修復和現場清理,盡快恢復城鎮燃氣運行。
6.2保險理賠
突發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應當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工作。保險監管機構應當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快速查勘并及時做好理賠工作。
6.3調查、評估與總結
突發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特別重大突發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重大突發事故由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較大突發事故由區政府或者區政府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一般突發事故由區政府或區政府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上級政府認為必要時,可提級調查。
各調查組對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調查,要認真分析城鎮燃氣事故原因,從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進建議,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應急終止后1個月內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發生事故的供氣系統基本情況,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估,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結論,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主要經驗教訓,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意見,各種必要的附件等。
7應急保障
7.1指揮通信保障
區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局,配備通信設備,滿足指揮決策、應急協調和對外聯絡的需要,主要包括: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區城鎮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響應網絡系統,并建立相應的網絡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同各級政府及應急響應部門、有關單位和應急專家工作組通信聯絡的需要。為城鎮燃氣突發事故應急指揮和與有關部門的信息傳輸提供條件。應急響應期間,各地政府和通信主管部門按照《撫州市臨川區突發事件通信應急保障預案》做好應急響應期間的通信保障,確保應急指揮等處置工作通信暢通;隨時接收區政府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區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暢通。
7.2隊伍保障
各級必須建設好3支應急救援基本力量。
工程設施搶險力量:由城鎮燃氣企業搶險作戰單元和消防救援支隊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專家咨詢和技術力量: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應急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運行安全性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等。
應急管理力量: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工作人員組成,擔負接收同級政府和上級城市供氣行政主管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城鎮燃氣企業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及信息交換。
7.3裝備保障
各級城鎮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指揮協調緊急情況下供氣設施搶險設備、物資的儲備和調配。城鎮燃氣企業儲備的常規搶修機械、設備、物資(包括食品)應滿足搶險急需,每年更新一次,報本級應急指揮部備案。
7.4財政保障
事故發生企業在超出自身經濟支付承擔能力時的資金保障,按照區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實施。
8預案管理
8.1預案演練
區住建局區至少每2年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進行區城鎮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的區域性綜合演練。
8.2預案更新
區住建局負責本預案管理與更新,每3年召集各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評審,并視評審情況對預案作出相應修訂,報區政府批準后實施。區政府根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并報區住建局備案。各城鎮燃氣企業根據本地應急預案制定本企業城鎮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報區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建立應急組織,儲備常規搶險物資。
8.3責任追究
各級政府和有關單位不履行本應急預案管理職責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預案相關工作不落實,導致突發事故發生或者發生后應急處置不當的,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8.4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撫州市臨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2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