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臨川區持續推進城鎮燃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臨府辦字〔2022〕136號
關于印發臨川區持續推進城鎮燃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各鄉鎮(場)、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
《臨川區持續推進城鎮燃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2022年10月24日
關于臨川區持續推進城鎮燃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燃氣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9.28”吉林省長春市高新區餐廳火災事故等燃氣典型事故教訓,按照《撫州市關于持續推進城鎮燃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排查整治目標
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圍繞制約燃氣安全的突出問題,緊盯燃氣安全運行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聚焦關系公共安全的餐飲等人員密集場所,強化組織領導、監管執法,立即組織開展一次全覆蓋、無死角、地毯式全區城鎮燃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集中力量整治燃氣安全領域突出問題,嚴厲打擊威脅燃氣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確保全區燃氣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二、重大風險隱患
結合“百日行動”,聚焦影響公共安全的場所,突出燃氣經營、輸送配送、燃氣使用和燃氣具生產銷售4個環節,圍繞24個方面的典型問題開展“清單式”排查整治,堅決防控可能發生群死群傷的重大風險。
(一)燃氣經營環節。
1、燃氣經營企業、充裝企業未取得相關許可證書。
2.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經專業培訓并考核合格;特種作業人員無從業資格證書;運行維護和搶修人員數量達不到要求。
3.燃氣經營企業未按特許經營協議履行約定。
4.燃氣經營企業未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化建設。
5.未按規定進行入戶安檢并督促隱患整改。
6.未依法對城鎮燃氣容器等設施設備進行檢驗檢測。
7.燃氣場站消防設施設備未按規范標準配備。
8.燃氣場站設施安全間距不符合要求。
9.未按規定加臭;違規在液化石油氣中添加二甲醚。
(1-9是管道燃氣企業和瓶裝液化石油氣企業的共性問題,由住建部門牽頭負責)
10.燃氣經營企業未完成年用氣量5%的儲氣能力建設。
(10是管道燃氣企業個性問題,由住建部門牽頭負責)
11.違規充裝非自有氣瓶和超期未檢、達到報廢使用年限的氣瓶或翻新“黑氣瓶”。
12.設置在居民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非法儲存充裝點。
13.非法倒裝液化石油氣;嚴查液化石油氣企業為無瓶裝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違規提供經營性氣。
(11-13是瓶裝液化石油氣企業個性問題,11和13由市場監管部門牽頭負責,12由鄉鎮、街辦牽頭負責)
(二) 燃氣輸送配送環節。
14.不按規定對燃氣管道巡線和實施定期檢驗(由住建部門牽頭負責)。
15.未取得危險貨物運輸許可運輸燃氣。
(15是管道燃氣企業和瓶裝液化石油氣企業的共性問題,由交通運輸部門牽頭負責)
16.未制定和落實燃氣管道第三方施工保護制度。
17.高中壓燃氣管道被占壓,老舊燃氣管道帶病運行。
(16-17是管道燃氣企業個性問題,由住建部門牽頭負責。)
(三) 燃氣使用環節。
18.使用無熄火保護裝置、無3C認證的燃氣具。
19.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屬連接軟管;軟管長度超過2米或私接“三通”;軟管老化松動;軟管穿越墻體、門窗、頂棚和地面。
20.餐飲等場所未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報警器質量不達標、 適用氣型不符、安裝位置不正確或不在工作狀態。
(18-20是管道燃氣企業和瓶裝液化石油氣企業的共性問題,18、19由住建部門牽頭負責,20由商務部門牽頭負責。)
21.使用不合格氣瓶;使用工業丙烷氣瓶。
22.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可調節壓力液化石油氣調壓器。
23.在餐飲等人員密集場所室內設置液化石油氣瓶,或存瓶總重量超過100千克但未設置專用氣瓶間;氣瓶間未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氣瓶間違規設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21-23是瓶裝液化石油氣企業個性問題,21、22由市場監管部門負責,23由鄉鎮、街辦牽頭負責。)
(四) 燃氣具生產銷售環節。
24、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或不符合強制性產品認證要求的燃氣具、燃氣泄漏報警器、調壓器及其連接軟管。(由市場監管部門牽頭負責)
三、各方工作職責
各部門要根據實際,對本轄區城鎮燃氣其他存在的問題隱患進行梳理,全面深入開展一次全覆蓋燃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根據“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依法履行以下職責: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臨川經濟開發區: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燃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加強督導檢查;督促鄉鎮(街道)、村(居)民委員會要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燃氣使用單位及燃氣經營單位的安全狀況的監督檢查,將燃氣安全納入“網格化”管理,立即對本區域用氣場所開展一次全覆蓋式檢查,建立用氣場所臺賬和問題隱患清單;配合做好“黑氣點”的取締和過期鋼瓶的收繳等具體工作;聯合燃氣企業在小區、商場宣傳欄、電梯位置張貼燃氣安全宣傳海報。
住建部門:牽頭抓好此次全區城鎮燃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做好工作協調、調度,并對各地、各單位排查整治進展工作情況進行匯總。督促燃氣企業開展自查、加強入戶安檢和安全宣傳,對燃氣企業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城管部門:聯合公安、交通運輸、屬地街道等相關部門及時掌握燃氣企業、用戶、“黑氣點”的違法違規行為,并進行處罰;建立規范用氣攤群點臺賬,對攤群點的安全用氣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公安部門:負責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通行秩序管理。依法處理阻礙執行公務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配合城管、市場、交通運輸等部門對非法儲存、倒罐、銷售、運輸瓶裝液化氣的行為進行查處。對非法經營、銷售偽劣產品,非法儲存、運輸、攜帶、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自然資源部門:統籌保障城鎮燃氣用地工作,統籌城鎮燃氣建設場(站)的規劃、選址工作。制定城鎮燃氣發展規劃,根據區域大小、用戶數量、便民服務等因素,合理確定燃氣設施數量和布局。
交通部門:排查整治使用無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車輛運輸等風險隱患,依法打擊非法運輸城鎮燃氣的行為。負責經交通運輸部門許可的燃氣運輸車輛的安全監管。
工信部門:加強對工業園區用氣企業的監管,督促用氣企業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等),并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建立用氣園區企業臺賬。
商務部門:督促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的餐飲經營單位加強安全管理,開展燃氣使用安全自查,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等),對餐飲場所的安全用氣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建立用氣餐飲場所臺賬。
應急管理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能,加強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對在燃氣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隱患的場所以安委辦名義掛牌督辦;對涉及燃氣安全且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或有關個人按照規定確定為安全生產聯合懲戒對象。
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液化石油氣瓶充裝及檢驗環節的安全監管,依法實施氣瓶充裝許可,全面推廣使用自有產權瓶,嚴格執行“一瓶一碼”“一掃一充”,確保充裝人員以及氣瓶檢驗情況等信息清晰可追溯。對燃氣器具、燃氣泄漏報警器及配件等產品生產企業和流通銷售渠道進行監督檢查;嚴厲查處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燃氣器具、燃氣泄漏報警器及配件等產品的生產經營主體。
消防救援部門:對燃氣企業、餐飲單位燃氣經營、使用方面存在火災隱患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依法查處餐飲場所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各燃氣企業:立即組織對餐飲等使用燃氣的公共場所進行一次全覆蓋入戶檢查服務,對室內外管道設備設施、燃氣具、連接軟管、用氣環境、氣瓶等進行全面細致的測試和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要提醒燃氣用戶依法依規加快整改。
各餐飲等燃氣使用單位:立即組織開展一次安全自查和員工安全培訓,依法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對依規操作、安全用氣做出承諾。
四、工作進度安排
從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6日)。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進一步落實責任,明確任務。
(二)排查摸底(2022年10月7日至10月22日)。各部門組織對本地區燃氣相關企業、燃氣基礎設施、燃氣安全運行情況等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總體情況、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并建立臺賬清單。
(三)整治攻堅(2022年10月23日至11月20日)。對排查發現重大隱患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時間表和路線圖,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持續加大整治攻堅力度,確保重大風險管控到位、重大隱患整改到位。
(四)鞏固提升(2022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認真總結排查整治工作經驗做法,進一步健全完善城鎮燃氣安全長效機制。
五、重點工作任務
(一)推進信息化平臺建設。要結合城市大腦、CIM等平臺建設,建立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管理系統,實現對送氣工、送氣車輛實施全過程管理,對氣瓶的全流程追蹤,同時落實定期入戶安檢和隨瓶安檢制度;通過數據信息及時發現并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實現“來源可溯、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的監管目標。(由住建部門牽頭負責)
(二)加快推廣自有產權瓶的應用。進一步加強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督促瓶裝液化氣企業加大資金投入,在2022年12月底前全面推廣自有產權瓶的應用。瓶裝液化氣企業要嚴格落實瓶裝液化氣購氣實名制和配送服務制,不得向非本企業氣瓶充裝燃氣;嚴禁對未經定期檢驗合格、非法改裝、翻新以及報廢的氣瓶充裝燃氣。(由市場監管部門牽頭負責)
(三)全力提升城鎮燃氣安全生產水平。著力構建以管道天然氣為主、瓶裝液化氣為輔的用氣格局。一方面全面提高管道燃氣覆蓋面。制定完善城鎮燃氣發展規劃,根據區域大小、用戶數量、便民服務等因素,合理確定燃氣設施數量和布局,提升管道燃氣覆蓋率。另一方面,加大瓶裝燃氣改革力度。針對我區瓶裝液化氣市場“低、小、散”等突出問題,合理布局瓶裝燃氣儲配站和供應站點,新建改建一批Ⅰ、Ⅱ類供應站,全面取消Ⅲ類供應站;重點開展餐飲行業、城中村和老舊住宅區等重點場所“瓶改管”工作;建立瓶裝燃氣服務統一標準,實現人員、車輛、氣瓶標準化管理。(由住建部門牽頭負責)
(四)聚焦民生熱點推進安全用氣保障項目。在燃氣企業配合下進行燃氣安全使用宣傳、入戶安檢并更換燃氣配件。持續推廣小餐飲用戶瓶裝燃氣“五重防護”改造,通過瓶裝燃氣管道化、接口連接絲口化、檢查漏氣常態化、軟管連接可靠化、報警切斷自動化,消除燃氣安全隱患源頭。(由住建部門牽頭負責)
六、有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黨政同責”,要成立燃氣工作專班,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研究、部署、調度,層層壓實責任充分發揮各級城鎮燃氣安全議事協調機構作用,建立燃氣安全會商研判、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督促燃氣企業切實加強燃氣安全風險管控。依法依規落實城鎮燃氣安全政府、部門、企業、用戶四級責任體系,形成齊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機制。
(二)加強執法監督。要通過從嚴執法,堅決防止執法不作為和“寬松軟”,提高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效率;嚴格落實事故調查處理決定和“黑名單”等制度,對多次違法和事故頻發的企業、單位及個人,依法嚴肅責任追究。
(三)加強督導考核。要充分發揮行業專家和第三方機構的作用,組織開展明查暗訪、專項督查、聯合檢查,對因工作不力導致整治進展滯后、整治責任不落實、重大問題懸而未決的,堅決依紀依法嚴肅問責。
(四)加強宣傳教育。要廣泛動員基層組織和社會媒體,充分運用物業廣告欄、廣播電視、網絡媒介、宣傳手冊等各類方式,推動燃氣安全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引導廣大群眾自覺保護燃氣設施,依法購買合規氣源,確保燃氣使用安全。
撫州市臨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0月2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