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LC0075/2022-69557
發文機關: 臨川區住房保障中心
文 號: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2-01-10
主題分類:
臨川區住房保障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2021年,我中心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文件精神,立足住房保障職能,以抓棚改、促配租、強管理為主線,強化保障措施,優化服務質量,落實目標任務。深入推進住房保障工作,加快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并且建立了一套較為完整的住房保障政策和管理制度。以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保障公民的民主權利,促進依法行政,服務科學發展的重要舉措,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加強領導、加強監督檢查,扎實穩步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及時、準確、有序地開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一)加強領導,健全制度。我中心對政務公開工作一直非常重視,專門成立了政務公開領導小組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并配備了辦公室1名干部負責政務公開工作,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中心年度目標考核內容進行考核。對按照規定需公開的事項,應首先請示主管領導,按照領導意見擬定相關文本,經中心領導審閱同意后,報政務公開辦公室按程序修正,再由辦公室具體負責人員上掛對外的網站進行公開。
(二)嚴格管理,規范發布。在信息公開前,我局按照有關規定,對擬公開信息進行了嚴格審查。主要體現在,一是根據住房保障中心工作的特點和實際,我中心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公開范圍,全面、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信息,并及時更新。二是公開形式和公開方式科學、便民、有效,充分利用住房保障中心資源內、外網在互聯網門戶網站設立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加強公示欄、工作動態等公開載體建設,方便群眾查詢。三是科學合理分類登記,編制職權及公開目錄等,規范、專人管理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檔案資料。四是在中心辦公地和網站設有電話、意見箱等,并建立完善和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無泄密事件發生,抽查檢查無過失記錄。五是依據文件精神,我中心認真清理屬于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編制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采集梳理政府信息公開內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住房保障中心及區委、區政府有關文件精神,依法更新公開。
(三)貫徹落實文件,納入重要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將政府信息公開和辦事公開工作納入我中心重要工作議事日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機構,落實人員,從而保障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接受監督檢查,落實辦理事項。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檢查,認真落實和辦理人大、政協、紀檢監察機關的工作意見、建議和交辦事項,接受新聞單位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媒體監督。加大了對行政服務中心住房保障中心窗口監督檢查,完善了各項工作責任制。監督體系健全,考核工作扎實有效。
(五)開展隊伍培訓,轉變工作作風。開展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業隊伍培訓,教育引導廣大干部職工認真學習政府信息公開有關法律和規章制度,切實轉變了工作作風,落實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各項措施。
(六)加強平臺建設,完善網絡管理。加強了政府網站平臺建設,規范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目標后臺管理系統和網站服務系統,網站設立了公開專欄。
(七)運行公開透明,流程科學規范。推進了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清理審核行政職權,科學合理分類登記,編制職權目錄,逐項列明實施依據、公開形式、范圍、時限、收費依據和標準等,按照“內容合法、程序規范、形式簡明、操作方便”的原則,繪制行政職權流程圖,行政職權目錄和流程圖科學規范、程序公開透明。
(八)全面政府信息公開,監督機制有效。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開和辦事公開,公開形式科學便民,內容更新及時。設有投訴、舉報、監督電話和意見箱,對投訴、舉報、意見等有辦理結果、有答復;公開面達100%,規范化程度分別達到100%。
2021年,臨川區住房保障中心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條。其中信息公開年度報告1條、政務動態35條、建議提案辦理1條、財政預決算信息7條、行政執法公示2條、房地產市場監管信息17條、房屋征收1條、保障性安居工作15條、工作計劃及總結2條、政策文件2條、解讀材料3條、其他有關文件4條、機構職能1條、領導信息1條、部門介紹1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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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我中心政務公開工作還存在信息公開內容不夠豐富、少數欄目內容更新不及時、公開不夠及時等不足之處,有待進一步提高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還需要進一步落實。下一步,我中心緊緊圍繞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住房保障問題,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為重點,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努力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同時我中心將增加對負責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的相關培訓次數,建立有效的信息公開考核評分機制和監督機制,對系統內部進行考核監督,為進一步推動和促進住房保障中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及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質量和效率,區住房保障中心將增強各股室信息公開的主動性,進一步規范信息審核機制,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過程中每個環節的責任制,做到及時、準確。努力把區住房保障中心的信息公開工作做得更好。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1年我單位在受理依申請公開過程中,沒有收取任何費用,沒有出現違規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情況。
臨川區住房保障中心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