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市臨川區人民政府關于重點水域禁捕范圍和時間的通告
發布日期:
2021-04-26
13:51
臨府規—2021—2
撫州市臨川區人民政府關于重點水域禁捕范圍和時間的通告
為保護撫河流域生態環境安全,有效恢復水生生物資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及相關法規,經省農業農村廳批準,區政府決定,在本區重點水域實行禁捕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捕范圍。撫河、宜黃河、崇仁河、東鄉河四條河流臨川區域內(含撫州高新區、東臨新區)河段。
二、禁捕時間。為期十年,即從2021年3月20日零時至2031年3月19日24時。
三、禁捕內容。在禁捕范圍、禁捕時間,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生產性捕撈作業(不包括規范性休閑垂釣活動)。禁捕時間內因資源監測和科學研究等特殊情況,需要從事捕撈的,須經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方可在指定水域和時間內作業。
嚴格按法律法規全面禁止制造、銷售、使用禁用的漁具。
四、執法監督管理。對違反禁捕管理規定,在禁捕范圍和禁捕時間內非法從事捕撈作業的,由區農業農村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農業農村、公安、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禁捕范圍屬地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執法人員強化對禁捕水域的監管執法,切實維護好禁捕秩序。
五、舉報電話。臨川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0794-8426899;撫州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110。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撫州市臨川區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9日
來源:
臨川區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