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LC0020/2021-33862
發文機關: 臨川生態環境局
文 號: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1-01-27
主題分類:
臨川生態環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臨川生態環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2020年,撫州市臨川生態環境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生態環境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環辦廳函﹝2019﹞672號)的文件精神,認真做好政務公開工作,以宣傳我區生態文明建設、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污染防治等工作為重點,加大公開力度,深化公開內容,創新公開形式,拓展公開渠道,有力地保障了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2020年,臨川生態環境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82條。其中年度報告1條、政務動態56條、財政信息3條、規劃計劃3條、重點領域97條、其他文件6條、政策文件2條、解讀材料4條、部門介紹1條、機構職能5條、領導信息1條、“雙隨機、一公開”1條、建議提案辦理2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 數量 | 本年 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6 | 0 | 28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 數量 | 本年 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68 | 0 | 16 | |
行政強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 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4 | 232.2萬元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
2.重復申請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
(七)總計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臨川生態環境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面加強了組織領導,狠抓制度建設,豐富公開內容,積極主動地做了大量扎實有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形勢發展以及上級要求相比還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現在: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于進一步完善;主動公開工作的日常化、常態化有待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尺度難以把握等。
下一步我們將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規范政務公開行為,采取多種形式、多渠道進行政務公開,進一步拓展覆蓋面,讓群眾更多的參與到政務公開中,把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各類事項作為公開的重點,進一步加大網上公開力度。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0年我局承辦區政協關于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提案1件,已按時間節點進行辦理,在建議提案辦理專欄對答復意見進行了公開。本年度臨川生態環境局未收取信息公開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