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市臨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實施意見
臨府辦字〔2019〕73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墾殖場、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5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實施意見》(贛府廳辦發[2019]11號)精神,進一步完善全區行政規范性文件(以下簡稱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落實合法性審核制度,切實提高規范性文件質量,經區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的要求,全面推行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二)主要目標。進一步明確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的范圍、主體、程序、職責和責任,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機制,加大組織保障力度,確保所有規范性文件均經過合法性審核,保證規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二、主要任務
(一)準確界定審核范圍。凡我區行政機關或者經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統稱行政機關)依照法定權限、程序制定并公開發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具有普遍約束力,在一定期限內反復適用的文件,都屬于規范性文件。行政機關內部執行的管理規范、工作制度、機構編制、會議紀要、工作方案、請示報告及表彰獎懲、人事任免等文件,不納入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范圍。
(二)審定公布適格主體。區人民政府、區政府工作部門和各鄉鎮、墾殖場、街道辦事處是制發規范性文件的主體。各鄉(鎮)場、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下簡稱規范性文件制發主體)應于2019年7月25日前向區司法局申請確認規范性文件制發主體資格,并隨附法律、法規、規章依據,區司法局于2019年8月10日前匯總審核后,編制臨川區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清單,征求編辦意見后,報區政府批準,2019年8月31日對外予以公布。
(三)明確落實審核機構。區司法局是區人民政府的規范性文件審核機構。以區政府或者其辦公機構名義印發的規范性文件,或者由區政府部門起草、報請區政府批準后以部門名義印發的規范性文件,由區司法局進行審核。在送司法局審核前,起草部門審核機構應當先行審核,出具合法性審核意見。區政府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由本部門審核機構進行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墾殖場及街道辦事處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由其司法所(或相應機構)人員進行審核。
(四)規范完備審核程序。規范性文件制定機關制發規范性文件,應當在文件草案提交討論前交由審核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核。制定機關的辦公機構要加強制發程序管理,預留合法性審核的必需時限。規范性文件報送合法性審核時,應提交以下審核材料:1、文件送審稿及其說明;2、制定文件的依據;3、征求意見及采納情況;4、本單位的合法性審核意見,針對不同審核內容需要的其他材料等。制定與企業生產經營密切相關的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單位還應當提交征求相關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意見及意見采納的情況。制定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經營行為規范、資質標準等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單位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公平競爭審查結論。涉及重大行政決策的規范性文件,起草單位還應當提交風險評估報告。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規范性文件,起草單位還應當提交組織相關領域專家進行論證的結論意見。涉及機構編制事項的規范性文件,起草單位應當先行征求機構編制部門的意見。
以區政府或者其辦公機構名義印發的規范性文件,或者由區政府部門起草、報請區政府批準后以部門名義印發的規范性文件,起草單位應當將文件送審稿及有關材料報送區政府辦,區政府辦要對材料的完備性、規范性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轉送區司法局進行審核;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退回,或者要求起草單位在規定時間內補充材料或說明情況后轉送區司法局進行審核。除為了預防、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或者執行上級機關的緊急命令和決定需要立即制定實施規范性文件等外,合法性審核時間從送審材料齊備后計算一般不少于5個工作日,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五)嚴格把握審核標準。審核機構應當認真履行審核職責,對文件的制定主體、程序、有關內容是否合法進行審核。重點審核以下內容:制定主體是否合法;是否超越制定機關法定職權或者超越法律法規規章的授權范圍;內容是否符合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規定;是否違法設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費等事項,是否增加辦理行政許可事項的條件,規定出具循環證明、重復證明、無謂證明的內容;是否存在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的情形;是否存在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作出增加本單位權力或者減少本單位法定職責的情形;是否違反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審核機構要根據不同情形提出合法、不合法、應當予以修改的書面審核意見。起草單位應當根據合法性審核意見對規范性文件作必要的修改或者補充,并將意見的采納情況向審核機構反饋;特殊情況下,起草單位未完全采納合法性審核意見的,應當在提請制定機關審議時詳細說明理由和依據。
(六)切實強化審核責任。規范性文件制發主體不得以征求意見、會簽、參加審議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審核。未經合法性審核或者經審核不合法的文件,不得提交集體審議或簽發。未經合法性審核或者不采納合法性審核意見導致規范性文件違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紀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起草單位未嚴格履行本單位審核職責或者在提請審核過程中失職、缺位導致規范性文件違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紀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審核機構未嚴格履行審核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紀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七)不斷健全審核工作機制。審核機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采用多種方式進行合法性審核。對影響面廣、情況復雜、社會關注度高的規范性文件,如審核過程中遇到疑難法律問題,要在書面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采取召開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方式聽取有關方面意見。要建立健全專家協助審核機制,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和有關專家作用。必要時,審核機構可以要求起草單位或者自行委托第三方進行評估論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墾殖場、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作為本地區、本部門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對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建設工作的領導,聽取合法性審核工作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要問題。要根據本意見提出的任務和要求,結合本部門實際抓緊建立各項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工作流程,細化具體措施,明確責任分工和時間進度要求,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突出能力建設。各鄉鎮、墾殖場、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合法性審核能力建設,設立專門工作機構或者明確相關機構負責合法性審核工作,把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具有法律專業背景的人員調整充實到審核崗位,配齊配強審核工作力量,確保與審核工作任務相適應。
(三)強化指導監督。2019年開始區政府將把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建設情況納入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內容,將并把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指標體系,建立情況通報制度,對工作扎實、成效顯著的予以表揚激勵,對工作開展不力的及時督促整改,對工作中出現問題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紀依法問責。
2019年7月18日